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5-29 15:11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管理,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

客户名称: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

网站类型:政府教育网站设计

合作时间:2014年12月1日

客户介绍: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管理,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如下:

一、主要职责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市级(含内五区以及长沙高新区,下同)交通运输方面涉及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船舶检验监督、渔船检验监督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承担长沙市所辖范围类高速公路路政和省管干线航道航政执法职责;承担市级查处通航水域内采(运)砂船舶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职责;完成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执法任务。

二、内设机构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设内设机构23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管理科)、治超指导科、投诉处理科、执法保障科、行政处罚科、安全应急科、财务科、人事教育科、芙蓉执法大队、天心执法大队、岳麓执法大队、开福执法大队、雨花执法大队、高新执法大队、公交执法大队、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出租执法大队、危货运输执法大队、水上执法大队、湘江枢纽执法大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工程质量执法大队),均为正科级。

另设机关党组织、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暂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73名(含先行从市本级事业编制总量中预增省下放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编制,待省正式核拨后予以冲销)。领导职数为:局长(副处职)1名,副局长(正科职)4名,纪检监察负责人(正科职)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科职)26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机关党组织纪检负责人、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主任各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副职(副科职)42名。

四、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城郊路政执法大队(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城郊分局、长沙市公路管理局超限监测所),其使用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0名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回统一管理。